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 ,市城设委实施高新区、乡建结合各地工作实际 ,关于
二 、编制基本原则 、建筑节能建筑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绿色编制工作 ,规划目标 、重庆知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 ,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经开区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万盛经开区、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
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 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邮 编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两江新区 、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、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 ,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三 、其中,
